企业法人如果只是更换新的执照,税务登记证是不需要重新办理的,如果是企业法人更换了,那税务登记证就必须重新办理了。
(一)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生变更而需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二)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3、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公司如何办理停业
纳税人因某种原因需办理停业登记的,应在停业前十五日内持国税局停业批复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手续。
一、办理停业登记所需的资料
(一)停业登记申请书;
(二)国税局停业批复;
(三)停业前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税款交款书;
(四)在地方税务分局领购的全部发票、发票缴销单、发票领购簿;
(五)《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六)单位公章;
(七)其他有关资料。
二、办理停业税务登记需填写的表格
(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停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缴销表》一式两份。
纳税人停业期满,应及时恢复营业,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在停业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续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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