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借记卡业务办理规定,凡自愿遵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借记卡章程》并符合个人存款实名制开立条件的自然人均可凭人民银行规定的本人实名制有效身份证件申领借记卡。申请借记卡时,发卡机构应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防止以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借用、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开立借记卡,确保申请人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借记卡申领为客户本人意愿。凭居民身份证申领借记卡的,须利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验证客户身份信息,杜绝违规代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情况。持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申领借记卡的,应采取审核辅助证件等其它方式验证客户身份信息。有效身份证件电子影像须留存归档。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借记卡,并出具监护人、借记卡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等监护关系证明文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借记卡申请人,由法定代理人或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依法指定的人员代理办理。16岁以上公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办卡。由于借记卡无透支功能,无需考虑客户是否有收入来源,客户可根据需要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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