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己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因此,税务机关将贵公司已经列为“非正常户”,您的税务登记证已被税务机关宣布失效,如果您想主动注销的话,您可以到税务所先办理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结存发票作验旧、缴销处理以及其他税务事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实地清算,收回税务登记证件。所以说,地税与税务所没有某种利益关系,只是工作关系,要您到税务所主要是处理税款清缴等事宜,以便按程序给你办理注销登记。至于其他费用没有,只是要求您缴清税款、滞纳金等。
如果你不去注销也可以,你的税务登记证已失效,但贵公司在“地税综合管理系统”中列入在“非正常户”项下,即在“黑名单”中,下次以您的名义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就有点麻烦,不仅要按照《税收征管法》追征应纳税款、滞纳金,而且处罚是很重的!
注销个人独资地税得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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